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12月14日发布公告称,透过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1亿美元于2017年到期12.75%优先票据。
该额外票据上市及买卖的批准预期于2014年12月15日生效。且与2014年10月8日所发行的1.15亿美元于2017年到期12.75%优先票据综合及组成单一类别。
阳光100早前公告指,上述额外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02亿美元,阳光100拟将其中约80%款项用于偿还现时债务,余下款项则用于一般企业用途。
额外票据的发售价将为额外票据本金额的101.12%,加自2014年10月8日(含该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不含该日)期间的利息。额外票据的实际利率将为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