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公告与中交交易细节 溢价近81%至60亿港元

   2014-12-24 观点地产网8680
就股价来看,此次交易的每股股价较其12月19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6.34港元有溢价约80.76%,而较截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止最后5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7.07港元有溢价约62.09%。

观点地产网 在昨日下午与中交集团签署股东购买协议后,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12月24日早间就其“向中交集团有条件出售股份”一事发布了正式公告。

公告显示,宋卫平、Delta(宋卫平的全资附属公司)、寿柏年、Profitwise(寿柏年的全资附属公司)、夏一波、Wisearn(夏一波的全资附属公司)与中交集团于2014年12月23日订立协议。

据此,Delta、Profitwise及Wisearn各自同意分别向中交集团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以现金每股股份11.46港元(即总代价60.148亿港元)出售2.46亿、2.099亿及6885.9万股股份。而Delta、Profitwise及Wisearn三者将予出售的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绿城已发行股本总数分别约11.386%、9.715%及3.187%,合共约24.288%。

就股价来看,此次交易的每股股价较其12月19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6.34港元有溢价约80.76%,而较截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止最后5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7.07港元有溢价约62.09%。

绿城方面表示,于上述交易完成后,宋卫平及寿柏年将于合共400,621,707股股份(不包括购股权)中拥有或视为拥有权益,相当于本公告日期绿城已发行股本总数约18.539%,而中交集团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将于524,851,793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本公告日期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24.288%。

而绿城原第二大股东九龙仓,则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于524,851,793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绿城已发行股本总数约24.288%,这将使其在交易后与中交集团并列为绿城第一大股东。

其实,在昨天媒体发布会上,谈及是次交易对公司股权及股东的影响,宋卫平表示:“所以我想第一个是沟通,第二个再沟通,第三个再沟通,沟通不成先搁置,再搁置再搁置,股东之间最好是团结一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绿城在公告中对于本次交易的定金做出了详细规定,“中交集团将于下列条件达成(或获中交集团豁免)当日或下一个营业日内向卖方共同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25亿元(定金)”。

其中,条件包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生效;卖方根据终止协议,在不晚于2014年12月26日以前已经向融创中国累计偿还50%应付款项,或取得了融创中国对该等支付义务的书面豁免:现有股份押记已获无条件及不可撤回解除或被终止;绿城及中交集团已签立新股份押记且有关押记已生效。

对于定金的用途,绿城明确指出,除用于根据终止协议的条款偿还应付款项外,不得作其他任何用途,且于未经中交集团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冲抵、抵减或支付交易代价。此外,其还须待中交集团于完成日期支付交易总代价后向中交集团悉数偿还定金。

对于昨日发布会上宋卫平提及的“交易后中交集团将向绿城派遣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绿城的管理”,绿城在公告的“完成的先决条件”中亦给出了明确回应。

“(绿城)现有执行董事已由五名减至四名(包括将获中交集团提名的董事),而中交集团提名的两名人士当选执行董事(其中一名董事同时担任联席主席),并于完成后随即生效;中交集团提名的一名董事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投资委员的成员;获中交集团提名的人士已获委任为绿城房地产财务负责人,并已完成所有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如适用)。”

但是,如若绿城未能于协议日期起计三个月后首个营业日或订约方可能另行书面协定的

其他日期前达成或豁免完成先决条件,或未能于协议日期起计六个月期间的最后一个营业日或订约方可能另行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前达成先决条件,中交集团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另据公告,绿城已向联交所申请由2014年12月24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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