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于12月20日与新配售代理已就按尽力基准以每股股份港币1.00元配售最多1,472,960,000股新配售股份予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订立新配售协议,以取代已于同日与原配售代理协定终止的原配售协议。
公告显示,新昌营造新配售代理为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根据新配售协议,新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按尽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以每股新配售股份港币1.00元的价格认购最多1,472,960,000股新配售股份,新昌营造集资约1,472,960,000港元(扣除开支前)。
依据公告,1,472,960,000股新配售股份相当于新昌营造已发行股份总数之约51.5%;及其经发行新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之约34.0%;及其经发行新配售股份及供股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之约28.4%。
此外,新昌营造于2014年12月9日推出供股以筹集约港币857,400,000元(扣除开支前)。该项供股协议各项条款仍保持不变。
因此,若供股及配售股份事宜均成功完成,集资净额分别约8.4亿港元及13.89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