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优先股。
据公告,中国建筑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不少于1.5亿股,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资料显示,中国建筑于12月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根据审核结果,中国建筑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获得通过,其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据中国建筑于11月15日公布内容,该公司拟发行优先股总数不超过3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300亿元。
对此,中国建筑表示通过此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并用于支持公司的业务转型。其中,拟将募集资金48.3亿元用于4个基础设施及其他投资项目,东湖通道项目;郑州至登封快速通道改建项目;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杭州国际博览中心项目。此外,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约176.7亿元用于补充境内外重大工程承包项目营运资金。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优先股的赎回权为中国建筑所有,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优先股股东无权该向公司回售其所持有的优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