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向首开集团借款7.5亿元 期限12个月

   2015-01-05 观点地产网4980
借款期限12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首开股份对此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1月5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一笔借款担保议案。

决议称,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支持,金额为7.5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首开股份对此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另于12月26日,首开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股东首开集团签订借款协议议案。据此,首开股份将向首开集团借款5亿元,期限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借款利率为6.72%,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至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上浮20%。

早在12月15日,首都股份业公告称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浙江置业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5亿元的银团贷款,贷款期限三年,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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