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公告,华润(置地)公布发售将不以待售股份完成为先决条件。
12月29日,华润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及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称,由于通函寄发日期延迟,原定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将改为于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或之前举行。
而于该公告中公布的原定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进行的待售股份完成及发行代价股份,将改为于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或之前进行。
另据公告,华润(置地)公布发售将不以待售股份完成为先决条件。因此,尽管股东特别大会及待售股份完成及发行代价股份之时间表如上述变更,华润(置地)将根据于该公告所列及公告中再列的原订预期时间表进行发售,以避免由于整体的市场气氛而可能导致的股份价格波动。
在上述公告日期,华润集团及其联系人共持有39.62亿股股份,占总已发行股份的67.95%。假设除华润(置地)转让发售股份外,于本公告日期至发售完成期间内,华润置地已发行股本、华润集团及其联系人所持有的股份及董事所持有的股份并无变动,且初步4.15亿股发售股份获合资格股东根据保证配额悉数接纳,则紧随发售完成后,华润集团的股份数目将减少至35.47亿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60.828%。
此外,由于在本公告日期,尚有529万份购股权未行使。倘若所有该等尚未行使购股权于记录日期前获行使及117.56万股额外发售股份由合资格股东根据其保证配额悉数接纳,紧随发售完成后,华润集团及其联系人将持有3,545,847,073股股份,占总经扩大后已发行股份的60.75%;董事将持有5,819,000股股份,占总经扩大后已发行股份的0.10%;公众股东将持有2,284,842,717股股份,占总经扩大后已发行股份的39.15%。
除上述购股权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华润置地并无已发行可转换为股份之尚未行使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