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亿中票发行议案

   2015-01-12 观点地产网2450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

1月1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17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此前在2014年12月25日,阳光城公告称,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

公告显示,阳光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多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阳光城表示,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批,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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