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6.4亿元贷款展期六个月 年利率为12%

   2015-01-13 观点地产网8820
据悉,该笔委托贷款将于2015年1月14日到期,经双方协商,该笔委托贷款展期六个月,年利率为12%。

  观点地产网讯: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1月13日宣布,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放金额为人民币6.4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六个月,年利率为12%。

据悉,该笔委托贷款将于2015年1月14日到期,经双方协商,该笔委托贷款展期六个月,年利率为12%。

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深圳梅江南资产总额2.09亿元,资产净额5356万元,2013年净利润为2870万元。

天津松江公告指出,公司控股子公司利用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时,弥补深圳梅江南资金缺口,保证其正常经营,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另外,于2015年1月12日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也为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398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12%。

除了贷款担保,天津松江近期还以14.3亿完成转让天津梅江南两住宅项目。1月5日,天津松江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13.47亿元及8820万元的价格,分别将梅江南零号岛住宅项目和梅江南环岛东路住宅项目转让给天津大通金岛置业有限公司和天津悦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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