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联合地产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新鸿基有限公司的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2月1日,新鸿基公司与光大证券金融订立买卖协议。集团同意将旗下新鸿基金融70%股权售予光大证券,初步代价40.95亿港元。
根据协议,光大证券金融将于交易完成后3年内,要把新鸿基金融的股份上市。但在上市前,光大证券金融及新鸿基金融将会继续独立营运,各自的管理层及品牌维持不变。
并且,新鸿基金融的董事会往后将由4名光大证券金融及2名新鸿基金融董事共同组成。
新鸿基公司称,金融既可藉光大证券的背景以开拓中国市场,发展人民币理财产品,而光大证券也看准新鸿基金融的财富管理业务,从而希望涉足海外市场。
同时,新鸿基金融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梁永祥还表示,全因双方可达至互补作用。
资料显示,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本地最大的证券经纪商之一,拥有条线齐全的证券业务。其主营包括经纪业务、保证金融资业务和财务管理业务三大类。而新鸿基是联合地产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联合地产则为联合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