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子公司获14.3亿委托贷款 年利率不超9%

   2015-02-02 观点地产网4360
中信资产拟通过中信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向阳光城子公司臻百利房地产提供不超过14.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委托贷款年利率不超过9%。

2月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中信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向阳光城子公司臻百利房地产提供不超过14.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委托贷款年利率不超过9%。

阳光城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截至公告出具日,包含此次担保14.3亿元,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79.45亿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另于12月25日,阳光城公告称,拟以3.88亿元将全资子公司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闽侯县易恒园艺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康实业的股权。

公告称,华康实业所开发项目已基本销售、结算完毕,且不存在拟建或在建项目。阳光城也不存在为华康实业提供担保、委托华康实业理财,以及华康实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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