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将发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期限270天

   2015-02-08 观点地产网8380
本期超短融发行金额20亿元,期限270天,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定于2月9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担保。

公告显示,本期超短融发行金额20亿元,期限270天,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在时间安排上,发行日为2015年2月9日,起息日、缴款日、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年2月11日,上市流通日2015年2月12日,付息日2015年1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日2015年1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对于本期超短融资券的发行人珠江实业集团,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

其实,近期计划以超短融资券形式发债的还有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1月19日,建发股份表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有资本市场人士介绍说:“和中期票据一样,超短期融资券也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期限在7-270天。这样的发行方式避开了公司债复杂的审批程序,还可以能够节省企业融资成本。”

相比于中期票据等融资手段,由于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短,比其他融资手段更为灵活,在利率上也比银行流动性贷款更有竞争优势、更市场化。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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