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被债权人要求即时偿还280亿元 股票已复牌

   2015-02-09 观点地产网4580
于1月31日,该公司接获债权人(包括项目伙伴)的通知,要求即时偿还约280亿元(约354.1亿港元)。而根据相关协议的条款,集团本金额为214.4亿港元(相等于约人民币169.5亿元)的贷款或会到期应予偿还。

2月9日午间,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于2015年1月31日,集团到期应予偿还的贷款本金额及应计利息约为人民币9.93亿元(相等于约12.56亿港元);而根据相关协议的条款,集团本金额为214.4亿港元(相等于约人民币169.5亿元)的贷款或会到期应予偿还。

公告显示,佳兆业披露了多笔付款要求的最新资料。于1月31日,该公司接获债权人(包括项目伙伴)的通知,要求即时偿还约280亿元(约354.1亿港元)。

其中,佳兆业1月12日公告未支付2013年票据下的1月8日到期的利息2300万美元(约1.78亿港元)。而佳兆业已于2月7日前支付利息款项以纠正未付款。

同时,佳兆业数个银行账户的银行结余共计约5.5亿元(约6.96亿港元)已被相关银行冻结,银行结余共计约7.26亿元(约9.18亿港元)已被相关银行扣划以扣抵银行的贷款。

除此以外,偿还的资金中还包括相关民事裁定及法院仲裁等程序所涉及的总额,共计55.06亿元。

其中包括佳兆业债权人向相关中国法院提出合共60份集团境内贷款下的资产保全的申请。在该60份申请中及于1月31日,公司已接获相关中国法院对集团约人民币26.78亿元境内贷款下的资产保全的合共八份民事裁定书。

佳兆业称,集团拟透过友好磋商,与债权人(包括项目伙伴)解决该等民事裁定书情况。集团已经委托中国法律顾问就该八项民事裁定书提供意见,以保障集团的利益。

在公告中,佳兆业还强调,公司并不知悉相关中国当局对集团任何物业项目施加任何进一步锁定或限制。公司正与相关中国当局进行沟通。

于本公告日期,佳兆业尚未就现时锁定及限制的原因自相关中国当局接获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而公司仍不知悉原因。佳兆业表示,公司将继续与相关中国当局沟通,务求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解除有关锁定及限制。

目前,佳兆业已向联交所申请2月9日下午1点起恢复公司股份买卖。

另悉,在下午1时复牌后,佳兆业暴涨25.2%,报1.99元。融创今早复牌,现报7.27元,涨4.8%。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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