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用3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5-02-13 观点地产网9940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2月1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月13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2月1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告显示,天津松江于2015年1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7家投资者发行股份309,090,908股,发行价格为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6.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64亿元。

天津松江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美湖里商业综合体项目、张贵庄南侧A地块项目,前者拟投入募集资金额10亿元,后者拟投入7亿元。

截至2015年1月16日,天津松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美湖里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567.86万元。2015年2月1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募集资金3567.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美湖里商业综合体项目的自筹资金。

同日,天津松江另发公告称,公司将持有的对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团泊”)的人民币5亿元其他应收款委托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并将上述信托项下全部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亿元整,上述事项已于2015年2月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确保松江团泊可以按期足额偿还其他应付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松江团泊按期足额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其他应付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天津松江全资子公司天津运河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河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金额不超过2亿元,期限12个月,松江团泊为运河城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恒泰汇金向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借款,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60个月,苏州信托按期向恒泰汇金发放贷款,各期贷款期限均为12个月,天津松江为恒泰汇金按时足额履行信托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天津松江表示,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65.39亿元,无逾期担保。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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