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项目开发资金 阳光城为子公司11亿贷款担保

   2015-03-08 观点地产网6420
阳光城表示,是次担保融资,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各子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各自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

3月8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持有51%权益的福建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1亿元的贷款(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此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披露,上述贷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综合成本不超过10.5%,而阳光城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据了解,汇泰房地产目前负责福州阳光城凡尔赛宫A(水晶花园)的开发;阳光城福建目前是作为福州阳光城凡尔赛宫B(天御城)的项目公司;而康嘉房地产则负责福州阳光城时代广场(假日广场)和福州阳光理想城花语海(E区,康嘉地块)两项目;此外,建臻阳房地产辖有福州阳光城丽兹公馆(2012-05号地)。

阳光城表示,是次担保融资,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各子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各自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11亿元,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15.60亿元,均是阳光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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