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为下属公司9.98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2015-03-17 观点地产网6430
中弘股份称,本次债务重组的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对借款到期后进行续期,支付的债务重组收益即为支付的利息费用。

3月16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将为下属公司中弘地产有限公司一笔9.98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告,此次担保涉及三家公司,分别为中弘股份全资子公司中弘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中弘投资全资子公司中弘地产有限公司,其中中弘地产是北京中弘大厦项目的开发主体。

公告称,中弘投资于2013年7月1日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16亿元。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目前借款余额为9.98亿元,为保证北京中弘大厦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经债权方同意,中弘投资拟对该笔债务进行重组。

据此,中弘投资同意债权方将该笔债务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弘投资将以部分资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抵押物为中弘投资拥有的位于北京朝阳区慈云寺危改小区的二期6号楼用地面积为13418.5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2.91亿元;质押物为中弘投资100%股权,中弘投资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4.90亿元,净资产为8.85亿元。

同时,经华融资管公司同意,中弘投资拟将上述9.98亿元债务转让给全资子公司中弘地产,由中弘地产来偿付该笔债务,华融资管公司同意该笔债务偿还期限为36个月,中弘地产向华融资管公司支付该笔债务重组收益,第一年重组收益率为10.5%/年,第二年及第三年重组收益率为12.5%。

中弘股份称,本次债务重组的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对借款到期后进行续期,支付的债务重组收益即为支付的利息费用。中弘股份拟为中弘地产上述债务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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