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地产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56亿元担保

   2015-04-07 观点地产网10090
公告显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数额不超过人民币7.56亿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应收账款履行期限不超过11个月。

4月7日,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担保公告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于4月3日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

据此,国锐民合将其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北京国际信托,应收账款付款方按时支付标的应收账款应付款,同时国锐民合对北京国际信托负有保证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款实现的差额补足义务。

公告显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数额不超过人民币7.56亿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应收账款履行期限不超过11个月。为担保国锐民合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履行,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国际信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锐民合未经审计总资产9.09亿元,净资产-568.84万元,总负债9.14亿元,净利润3.36万元。

据介绍,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华佳业经审计总资产15.82亿元,净资产9210.53万元,总负债14.9亿元,净利润-442.98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华佳业未经审计总资产19.33亿元,净资产7857.67万元,总负债18.54亿元,净利润-1352.86万元。

至此,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业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11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89%。截至本报告日,华业地产无逾期担保。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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