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建设、北京万科获合营公司45亿委托贷款

   2015-03-30 观点地产网7630
北京万湖将根据其闲置资金之情况,向五矿建设投资及北京万科分别提供不超过22.95亿元及不超过22.05亿元无抵押免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年期不超三年。

3月30日,五矿建设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北京万湖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五矿建设投资,及与北京万科订立协议。据此,北京万湖可向五矿建设投资及北京万科分别提供不超过22.95亿元人民币及不超过22.05亿元人民币无抵押免息委托贷款。

根据公告,北京万湖是五矿建设投资、北京万科的合营公司,其中五矿建设投资持有51%股权,北京万科持有剩余49%股权。因此,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而言,北京万湖将根据其闲置资金的情况,委托有资质从事委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向五矿建设投资(或其指定的中国全资附属公司)及北京万科,按相同的条款及条件,以其各自于北京万湖之股权比例,分别提供不超过22.95亿元及不超过22.05亿元无抵押免息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的年期不超过三年,最早于2015年5月1日始,最迟于2018年4月30日止。北京万湖有权于任何时候,提前15个工作天发出书面通知予五矿建设投资(或其指定之中国全资附属公司)及北京万科,要求五矿建设投资(或其指定之中国全资附属公司)及北京万科提早偿还全部委托贷款或按股权比例偿还部分委托贷款。

五矿建设称,北京万湖持有及从事北京如园项目的开发,一直从销售项目物业获取充足资金,以应付其开发所需。根据项目的开发规划、销售计划及成本预算,预计项目在未来三年内将累积相当数额的闲置资金。

因此五矿建设认为,北京万湖向其股东授出委托贷款,可使其有效处置闲置资金,同时亦可于该协议生效期间,提升集团的营运资金,提高集团资金规划及管理的灵活性。

另于3月20日,五矿建设公布全年业绩。数据显示,2014年集团综合收入为59.84亿港元,较上年同期的59.06亿港元上升1.3%。其中,房地产发展经营部分收入于年内上升2.3%至48.45亿港元;专业建筑经营部分收入微跌3.5%至10.71亿港元;而物业投资经营部分收入为6750万港元,同比增加9.8%。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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