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5】51号),北京市国资委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额度不超过58亿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据公告,北京城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58亿元(含58亿元)人民币,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另外,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对于此次发行公司债的目的,北京城建于公告中指出,发债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
据悉,在此次发行公司债之前,2月9日,北京城建已确认以4.91亿元收购北京城建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