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2013年30亿境内公司债券获证监会通过

   2015-04-22 观点地产网8160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4月22日通过该公司关于债券发行的申请。

  观点地产网讯: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4月22日宣布,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4月22日通过该公司关于债券发行的申请。首创置业表示,公司将于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批准通知后发布进一步公告。

2013年9月30日,首创置业称,拟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债券发行须获得股东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首创置业拟发行境内公司债券以偿还其部份债务(包括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债券发行的有效期为自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案之日起两年。

首创置业强调,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公司债券本息或首创置业未能偿付境内公司债券的到期本息时,将至少采取下列4项措施。即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及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事实上,近来,在港股上市的国内房地产公司纷纷出击A股募资。就在4月9日,碧桂园公告称,现阶段正考虑由其中一间中国附属公司于中国发行境内公司债券,但尚未确定详尽条款。

自去年中以来,房地产企业国内融资正在掀起一波高潮。2014年7月,新城控股旗下江苏新城完成发行20亿元公司债,开启了2009年来房企发行且募集资金不用于保障房的公司债闸门,随后福星股份、北辰实业等公司紧跟其后试水。

2014年9月初,在监管层的允许下上市房企获准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随后包括金融街、金隅股份、招商地产、华夏幸福、保利地产等一批房企先后作出申请。而珠江实业、厦门建发等企业则选择超短融筹资。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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