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拟发行不超30亿公司债券 不超过7年

   2015-05-11 观点地产网9320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同时将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5月11日晚间,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为了进一步拓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同时将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该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债券还将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至于募集资金通途,滨江集团表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此外,滨江集团还在1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于境内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滨江集团又称,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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