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5月15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于5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0009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据了解,华远地产于2014年5月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669万股(含本数)。其中,华远集团承诺认购数量不少于7,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33,000万股(含本数)。
今年1月5日,华远地产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1月1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009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要求,华远地产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5月1日,华远地产发公告称,将上述非公开股票价格由不低于2.3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91元/股。
同时,华远地产表示,本着对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和保荐机构经过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于2015年4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