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将以15元/股的价格发行约1.33亿股,拟募集资金总额约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广东省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预案,广东明珠此次定增发行对象分别为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共3名投资者。其中,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4933.34万股,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5469.76万股、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2930.23万股。
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张伟标通过两家公司间接持有金信安51.33%股份,自然人张坚力间接持有金信安41%股份,而张伟标、张坚力人两人分别直接持有兴宁金顺安77%股份和兴宁众益福67.5%股份,因此,上述三名发行对象构成一致行动人。
资料显示,作为此次唯一的募投项目,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一级开发项目总投资75.4亿元,以一级开发完成的土地出让金和公共设施运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
根据协议,项目由兴宁城投、广东明珠和恩平二建以设立项目公司方式,共同在兴宁市南部新城约1.3万亩的土地上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三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各方以货币资金出资并在两年内缴足,其中公司认缴出资7.6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6%。
根据测算,该项目周期5年,第2年至第5年平均每年出让的土地面积平均约为1500亩,预计出让价格在191万元/亩以上。截至5月19日,项目公司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已经投入资金10亿元,剩余资金缺口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