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新城”)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期限5年的公司债券。
而泰达股份拟为南京新城本次私募债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京新城另一股东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本次担保按其持股比例(49%)提供反担保。
公告显示,南京新城此次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私募债,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2015年公司债券。拟发行私募债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发行票面利率为不超过10.4%。
泰达股份于公告中称,南京新城本次发行私募债,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其现有业务中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及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回款,经测算三年累计产生现金流足够覆盖本次私募债的本息和。
于上述公告同日,泰达股份宣布,根据南京新城在建项目进展、资金需求等经营现状,公司拟对南京新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增加2015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5亿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及业务经营担保等)。
据悉,泰达股份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南京新城及其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45亿元。若本次增加额度审议通过,担保额度将增加至50亿元。
“增加南京新城及其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有利于南京新城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泰达股份方面称。
另了解,截至2015年4月底,泰达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72%,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