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6月1日公告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泰新”)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路支行(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年期的2,000万元银行贷款。
而泰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年。
公告显示,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8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委托经营和养护;设备安装;施工预决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建材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等。
南京泰新自成立以来,主要承建江苏省软件园吉山软件产业基地的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扬州广陵新城、扬州市食品工业园区和扬州维扬蜀岗生态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对于此次担保,泰达股份表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南京泰新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上述公告同日,泰达股份另称,为多渠道筹集资金,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简称“扬州泰达”)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扬州泰达的控股子公司扬州昌和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扬州泰达持有其66.67%的股权,简称“扬州昌和”)拟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扬国用2013第0073号,土地面积23,633.7平方米)为扬州泰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与主债务期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