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全资子公司向二股东借款4.04亿元

   2015-06-09 观点地产网6090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4.04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年利率为8.5%。

6月9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一笔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4.04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年利率为8.5%。

根据公告,华远浩利持有华远地产1.6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华远地产董事长孙秋艳同时为华远浩利董事。

华远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孙秋艳回避表决,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远置业于2014年6月向华远浩利借款人民币2.17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年利率为10%,已于2015年6月提前还本付息。除此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华远浩利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华远地产表示,上述关联交易对华远置业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华远置业及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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