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拟为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额度为2.5亿元、期限为二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3.6亿元、负债总额2.9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46亿元,银行借款5000万元,资产净额6356.18万元、营业收入为4.86亿元、净利润2762.68万元。
长春经开表示,此次担保事宜,有利于推动东方地产的经营管理,确保东方地产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为东方地产借款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