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JOY TOWN INC.及恒辉企业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称,股份销售于2015年6月29日完成进行。
根据购股协议的条款,卖方以总代价731,247,040港元(相当于每股销售股份0.3305港元)向要约人转让合共2,212,547,776股销售股份。
于上述公布日期(即股份销售完成后及股份要约开始前),Huang Yanping女士全资拥有JOY TOWN INC.于2,212,547,776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4.88%。
而此次出售股份的第一卖方为Heng Fai Holdings Limited、第二卖方Prime Star Group Co., Ltd.及第三卖方陈玉娇实益拥有恒辉控股的股份则分别降至180,677,436股(4.48%)、0股及150,000,000股(3.72%)。
同时,Joy Town Inc.之财务顾问同人融资有限公司将代表要约人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所有已发行股份(不包括该等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之股份)按每股要约股份0.3305港元提出股份要约。
而要约人集团(即要约人的股东及其联属公司)将以彼等本身拥有之资金及融资为要约人向股份要约以及购股协议项下销售股份之购买价拨支。同人融资信纳要约人具备充足财务资源以根据购股协议偿付收购股份之代价并全数接纳股份要约。
另于6月26日,恒辉公布了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据公告,恒辉企业2015财年录得营业额约6070万港元,较去年3250万港元增加约86.7%。
营业额上升主要由于AHR(美州房地产投资信托)及GMR(国际医疗房地产投资信托)于美国的物业投资及管理收益由2014财年约140万港元增加约2900万港元至2015财年约3040万港元,为自2013年12月实行新企业策略将本公司由投资控股公司转型为房地产投资信托拥有人及管理人的新稳定经营分部。
2015财年,恒辉企业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5490万港元,而于2014财年则为溢利4350万港元。本年度每股基本亏损为1.42港仙,去年则为1.14港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