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商业建议A股发行 筹资120亿元投资五项目

   2015-07-03 观点地产网9750
万达商业此次建议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00,000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估计自建议A股发行筹集的资金(扣除相关发行开支后)将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7月3日早间公告,公司于2015年7月3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作出决议,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建议A股发行。

据公告显示,万达商业此次建议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00,000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估计自建议A股发行筹集的资金(扣除相关发行开支后)将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公告同时表示,建议A股发行筹集的资金将存入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且优先用于开发下列5个投资项目。其中,南京仙林万达茂将投资47亿元,济南高新万达广场将投资19亿元,合肥瑶海万达广场将投资18亿元,成都蜀都万达广场将投资20亿元,徐州铜山万达广场将投资16亿元。

万达商业续称,倘实际所得款项超过投资该等项目所需资金,则余下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规定而动用。倘自A股发行筹集的实际所得款项少于投资该等项目所需的资金,则差额将由本公司动用内部营运资金筹集。倘于A股发行完成前需要初始投资,则本公司将首先支付相关初始投资,其后以A股发行筹集的资金替代之前的相关投资。

对于此次A故建议发行,万达商业董事认为,发行A股将增强本公司的企业形象,进一步拓宽本公司的融资渠道及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以及透过吸引大型机构及中小型投资者增强资本市场认可度。董事亦认为A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灵活性及业务开发,亦有助于获得更多财务资源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但万达商业表示,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自股东获得的授权,并与监管机构磋商后,计及本公司的资本需求、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及市场情况以及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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