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两子公司合共9.5亿贷款提供担保

   2015-07-17 观点地产网8110
公司将为持有100%权益的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持有50%股权的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两笔合共9.5亿贷款提供担保。

7月1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公司将为持有100%权益的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持有50%股权的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两笔合共9.5亿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告,平安信托拟向陕西实业提供不超过6.5亿元的贷款(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综合成本不超过11%。

阳光城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阳光城表示,公司为子公司陕西实业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各自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上述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同时,由阳光城和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50%股权的福建金融中心,拟向东亚银行申请开发贷款3亿元,贷款合同利率为7.035%/年(贷款期准利率上浮34%/年),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福建金融中心以其名下的福州海西金融大厦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和福建金融中心的股东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指出,本次交易旨在增强福建金融中心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福州海西金融大厦项目的建设,公司为福建金融中心提供担保,而且福建金融中心的另一方股东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亦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有助于解决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福建金融中心的经营成果。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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