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将海建集团下属的海岛建设30.09%的股份通过股份置换的形式转让给海航实业。
公告指,该次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海航实业要约收购海岛建设的义务后方可实施。
转让方转让拟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款总计为13亿元人民币。海航实业拟以其所持兴华实业100%股权,与海建集团所持海岛建设30.09%股权进行置换,从而成为海岛建设新的控股股东。
在该次收购前,海航实业并不持有海岛建设的股份;海建集团持有海岛建设127,214,17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0.09%;完成收购后,海航实业将持有海岛建设127,214,1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9%;海建集团将不再持有海岛建设股份;海航实业与一致行动人天津大通合计持有海岛建设154,550,71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6.56%。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海航工会。
海岛建设表示,海航实业定位于成为海航集团下属基础产业、房地产和商业板块的核心平台,为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架构、实现管理体系和产权关系的统一,同时也为提升上市公司在集团内部的层级、提高上市公司未来决策效率,拟通过本次交易,获得海建集团所持上市公司30.09%股权,并成为海岛建设新的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