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获证监会核准发行不超过28亿元公司债

   2015-07-24 观点地产网8040

7月24日下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8亿元的公司债券。

该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券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券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另于6月10日,阳光城发公告称,公司于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456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予以受理。

早前4月23日晚间,阳光城发公告宣布,将向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89,203,08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27%,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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