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蒙国际引云南城投入伙 借新股东资源优势拓展业务

   2015-07-27 观点地产网5540

观点地产网 7月27日晚间,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正式发出。

公司控股股东黄俊康以每股3.8港元的价格,向彩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售3.25亿股莱蒙国际股份,占莱蒙国际已发行股本约27.62%。

出让价格较为收市价每股4.03港元折让约5.71%。莱蒙国际表示,出售事项于2015年7月27日落实。

据悉,本次买方为投资控股公司,其唯一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云南城建投资主要从事资产投资及管理业务。

根据公告,股份出让完成后,控股股东黃俊康持仍持有公司37.75%股份,保持控股股东身份不变。买方彩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占莱蒙国际22.96%股份,莱蒙国际其他股东持有39.29%股份。

紧随完成后,卖方于295,593,5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卖方为Cheung Yuet(BVI) Limited(「BVICo」)全资拥有。BVICo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The Cheung Yuet Memorial Trust的受托人全资拥有。

同时,The Cheung Yuet Memorial Trust为莱蒙国际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黄俊康先生成立的全权家族信托,受益人包括黄先生家族成员。黄俊康为黄氏家族信托的创立人及保护人。黄俊康全资拥有的公司Kang Jun Limited于148,5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黄俊康被视为于卖方持有的295,593,500股股份及Kang Jun Limited持有148,5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以及被视为于合共295,742,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莱蒙国际称,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的第三方,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资料显示,买方为投资控股公司,其唯一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云南城建投资主要从事资产投资及管理业务。

出售裨益方面,莱蒙国际表示,预期出售事项将不会对公司业务营运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纵观今年以来的市场表现,扩张与财务调整一直是莱蒙国际的主基调。在相关分析看来,莱蒙此次套现动作能在优化其财务表现的同时,也为其扩张增加了砝码。

莱蒙国际早前就向观点地产新媒体表示,2015年莱蒙国际准备要拿10到20亿左右的土地,拿地区域将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

据悉,目前莱蒙国际在深圳已有200万平米的旧改布局,这些项目前期仍需沉淀大量资金。

除拿地扩张外,莱蒙国际还在扩展新的业务模式,包括医疗医护、绿色食品及海洋地产。

因此,今年以来莱蒙国际在融资方面多有部署,而在2014年业绩会上,莱蒙国际就表示,“随着融资市场状况的变化,我们可能会考虑用一些长期的债务置换短期的债务,未来会有这个部署。”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9日,莱蒙国际已发行了本金额为9.9亿元的票据。公告显示,该笔票据年利率为10.595%,期限为三年,认购人为渤海国际信托的受托人,而渤海国际信托为该认购事项透过信托安排向认购人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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