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28亿公司债首期发行15亿元 利率5.18%

   2015-08-02 观点地产网6000

8月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显示,阳光城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于7月31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18%。

7月29日,阳光城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该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资料,该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5.18%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当,创下近期同等级评级房地产公司(评级AA)公开公司债发行票面利率最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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