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70亿公司债获证监会批准 一期已完成发行

   2015-08-31 观点地产网8040

8月31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中国证监会已于8月21日发出证监许可[2015]1975号核准文件,批准绿城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向中国境内合格投资者发行本金总额不多于7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的申请。该批覆自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境内债券将分阶段发行。

与此同时,绿城方面宣布,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覆后,发行人已于8月28日完成发行第一批境内债券,总金额为30亿元、为期五年、年化票面利率4.7%。于第三年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而投资者有权回售本次债券。据了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发行该次债券的主承销商。

事实上,自中交成为绿城第一大股东以来,绿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动作不断。8月12日,绿城宣布,紧随其先前3笔美元票据的交换完成,公司拟发行本期总额的5亿美元的优先票据,期限至2020年,票面利率5.875%。该事项已向港交所提出申请,预计将于8月12日前后上市及买卖。

绿城中国表示,新票据将与公司此前于7月20日发行的约4.3亿美元票据,及于7月31日发行的7030.2万美元的额外新票据,共同上市及买卖。上述票据将有公司旗下各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

此外,绿城当日还披露了之前发行的两笔票据的变动情况。公司以新票据交换了本金额约1.39亿美元于2018年到期的美元票据,及本金额2.63亿美元于2019年到期的美元票据,目前已安排注销交换票据。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804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