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房地产获批发行74亿元不超过7年境内公司债

   2015-08-31 观点地产网8800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于8月31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全资附属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向合资格投资者分批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及期限不超过7年的境内公司债券。

境内债券将于上海证券世茂交易所上市,拟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及改善发行人资金状况。

此前的2月4日,世茂房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汇丰、渣打银行、高盛、瑞银、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及中信里昂证券(一家中信证券公司)就8亿美元的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协议显示,该笔票据拟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汇丰、渣打银行、高盛及瑞银作为建议发行票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及汇丰、渣打银行、高盛、瑞银、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中信里昂证券为建议发行票据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票据本金总额为8亿美元,除非根据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将于2022年2月10日到期。票据的利息自2015年2月10日按年利率8.375%计算,自2015年8月10日开始在每半年期末于每年2月10日及8月10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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