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于2015年9月14日,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梁荣升订立买卖协议。
据此,新昌营造作同意收购,而梁荣升同意出售目标公司3.25亿股已发行及缴足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65%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港币9.27亿元。
公告显示,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中国天津的该物业。该物业的建筑面积约为30.6万平方米。该物业的使用年期为自2010年9月19日起计40年。根据独立物业估值师之意见,该物业于2015年6月30日之估值为人民币20.41亿元。
于完成时,目标公司成为新昌营造的间接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目标公司的直接全资拥有附属公司瑞盛投资及天津世纪分别实益拥有天津星月98.95%及1.05%的权益。
对于此次收购,新昌营造表示,该物业位于天津,地理位置优越,且董事会认为该物业位于繁华地段,拥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因此长远而言会对本集团之溢利带来正面影响。收购事项亦将巩固本集团于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