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发行第二批40亿境内公司债 全部70亿已完成

   2015-09-18 观点地产网9830

9月18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已于9月17日完成发行第二批总金额为40亿元的境内债券。

绿城此次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包括20亿元五年期、年化票面利率4.40%的境内债券及20亿元七年期、年化票面利率5.16%的境内债券。

公告称,于第三年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五年债券票面利率,而投资者有权回售五年债券;于第五年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七年债券票面利率,而投资者有权回售七年债券。

公告指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发行该等债券的主承销商,发行人已收到信用评级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该等债券的“AA+”评级,该等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早前8月31日,绿城宣布,中国证监会已于8月21日发出证监许可[2015]1975号核准文件,批准绿城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向中国境内合格投资者发行本金总额不多于7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的申请。该批覆自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境内债券将分阶段发行。

与此同时,绿城方面宣布,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后,发行人已于8月28日完成发行第一批境内债券,总金额为30亿元、为期五年、年化票面利率4.7%。于第三年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而投资者有权回售本次债券。据了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发行该次债券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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