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延长武汉精武路项目认购期权至2016年底

   2015-09-23 观点地产网10080

9月23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下属子公司广州城建南沙于2015年9月22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与合营伙伴订立书面确认函,将项目公司认购期权的行使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无须支付额外费用。

越秀地产表示,书面确认函在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书面确认函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告显示,2013年9月12日,越秀地产间接拥有95.48%权益的附属公司广州城建南沙与合营伙伴订立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以及项目公司收购武汉市的一幅地块。项目公司成立之后,广州城建南沙及合营伙伴分别获得项目公司的8%及92%股权。

根据合作协议,合营伙伴向广州城建南沙授予认购期权,以供其收购合营伙伴于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截至2015年9月20日,广州城建南沙尚未行使认购期权,且除非广州城建南沙与合营伙伴同意延长,否则认购期权的行使期将于2015年9月22日结束。

公告指出,项目公司收购的地块位于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新华路、精武四路、精武东路、江汉北路和精武一路围合的区域,可建筑总面积为89.04万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地块只有一小部份获开发或预售,董事会认为地块的开发仍处于初步阶段,因此广州城建南沙于截至2015年9月22日尚未行使认购期权。

董事会认为延长认购期权的行使期,将给予本公司更多时间在决定广州城建南沙是否须行使认购期权前评估地块开发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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