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为天津子公司2.7亿元贷款担保 年利率6%

   2015-10-09 观点地产网3690

10月9日,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贷款2.7亿元,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为3年。

公告显示,天津恒业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就天津武清高村2013-108地块二期及三期项目开发建设分别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并签订《抵押合同》等相关协议。其中,天津恒业以其名下位于武清区高村乡海逸道北侧部分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保。

同时,新华联与建设银行就上述二期及三期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2.7亿元。

资料显示,2013年10月新华联以5亿、133.64%的高溢价拿下津武(挂)2013-108号。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出让土地面积142603.6平方米,容积率1.0-1.1,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30%,起始价为2.14亿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天津恒业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8,266.08万元,负债总额79,036.25万元,净资产9,229.83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70.5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对外担保金额为69.67亿元(未含本次担保额度)。其中,新华联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69.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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