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获准发行30亿中期票据 首期将在2个月内完成

   2015-10-14 观点地产网4700

10月14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公告中指出,公司已于10月1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457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具体看,滨江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另外,滨江集团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滨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滨江彼时公告称,中期票据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值得一提的是,5月11日晚间,滨江还宣布,为了进一步拓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

该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同时将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至于募集资金通途,滨江集团表示,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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