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最终确定票面利率为5.10%,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10月22日和2015年10月23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
2015年10月21日,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10%。
公告显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40亿元,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资料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84号”批复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75亿元(含75亿元)的公司债券。
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9月16日,华夏幸福曾公告宣布将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8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告透露,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华夏幸福在公告中针对偿债保障措施明确指出,公司将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管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两者可为同一账户,均须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