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将于12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债券议案。
如获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北辰实业将在中国境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
该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北辰实业公司债券仅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公司债券发行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北辰实业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偿还借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