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经新城控股确认,国家外汇管理局武进区支局于10月28日出具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武进支局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外汇管理事项的批复》(武汇发[2015]24号)。
批复称,同意常州富域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方案及公司B股股东最终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果,购汇受让公司B股,购汇额度不超过642,787,200美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方案,公司B股境外股东以所持B股交换新城控股发行的A股之后,其所持A股后续分红派息或减持所得资金可以汇出境外或划入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
此外,前述境外股东A股分红派息或减持所得资金购汇、汇出或境内划转等相关手续由其开户的境内证券公司参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代为办理。证券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向银行提供加盖证券公司业务章的业务申请书、境外投资者交易对账单、相关汇总表等有效单证资料。
今年5月8日,新城B股发布公告,详细披露新城控股将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并拟向江苏新城除新城控股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根据披露的方案,新城控股此次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42,064,758股份,将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
此次合并方案中,新城控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82元/股,江苏新城换股价格为1.317美元/股,折合人民币8.1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