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相关外管事项获外管局批准

   2015-10-29 观点地产网10150

10月29日,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有关重组的进一步资料称,附属公司江苏新城地产B转A事项已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武进区支局批准。

新城控股于公告称,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集团的附属公司,其B股自2001年于上交所上市(股份代号:900950)。而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且限时直接持有江苏新城地产的58.86%股权。现在集团正考虑重组建议,新城控股将会发行A股给江苏新城地产的全体股东,并将透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

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武进区支局于10月28日批准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外汇管理事项。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资料发现,该批复同意常州富域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方案及江苏新城地产B股股东最终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果,购汇受让江苏新城地产B股,购汇额度不超过约6.43亿美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方案,江苏新城地产B股境外股东以所持B股交换新城控股发行的A股之后,其所持A股后续分红派息或减持所得资金可以汇出境外或划入证券江苏新城地产B股保证金账户。

另悉,10月28日,江苏新城地产还宣布,新城控股吸收合并公司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标签: 资本金融 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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