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与中交建签海南、青岛资产融资租赁协议 涉资3.82亿

   2015-10-29 观点地产网4480

10月29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披露,海南绿城、青岛绿城分别与中交建融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中交建融租赁以代价人民币2.79亿元向海南绿城购买租赁资产,并以1.03亿元向青岛绿城购买租赁资产。

于本公告日期,中交集团持有绿城6.25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28.9%,因此为主要股东。中交建融租赁为中交集团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因此为中交集团的联系人及绿城的关连人士。

根据海南绿城融资租赁协议,涉及的租赁资产包括海南绿城融资租赁协议所列资产(包括若干酒店),中交建融租赁须将海南绿城租赁资产租回予海南绿城,租赁期为32个月。

作为租赁代价,海南绿城应付中交建融租赁的租赁款项总额为3.02亿元(包括增值税),须分为五期等额支付。

青岛绿城的租赁资产则包括一间酒店及若干住宅物业。根据协议,中交建融租赁须以代价人民币1.03亿元向青岛绿城购买租赁资产。购买后,中交建融租赁须将青岛绿城租赁资产租回予青岛绿城,租赁期为32个月。

协议规定,于整个租赁期,海南绿城、青岛绿城租赁资产的拥有权属于中交建融租赁。租赁期届满后,中交建融租赁须将相应租赁资产拥有权复转让予海南绿城、青岛绿城。

绿城表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可让本集团得以拓宽其融资渠道及筹集低成本资金,促进集团的业务发展及平稳运作。

此前德银发表报告称,绿城在房地产开发管理上走轻资产路线的主张符合其自身的发展策略,是用最小资本达到扩展的有效方法;中交建集团可利用绿城的专业及品牌,建立土地储备。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资料,10月13日,绿城业绩称,公司前9月累计总合同销售面积约24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约454亿元,当中归属于集团的权益金额约为230亿元。

其中,9月份绿城中国共取得销售2746套,总销售面积约40万平方米,当月销售金约为69亿元,销售均价约为每平方米1.73万元。

标签: 资本金融 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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