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发行不超过20亿公司债获证监会通过

   2015-11-05 观点地产网6410

11月5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的附属公司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发行人”)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合资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

发行人拟分期发行境内债券,且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作为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阳光100将利用此次境内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公告日,广西万通房地产已收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拟发行的境内债券“AA”的评级。

早前10月20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附属公司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国内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已于近期完成。

公告显示,阳光100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规模为15亿元,为3年期,附带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阳光100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阳光100方面表示,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已于近期完成,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7.99%,起息日为2015年10月12日,募集资金用途为一般企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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