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发行2.5亿美元优先票据 年利率为6.25%

   2015-11-06 观点地产网6420

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11月6日早间公告称,就发行本金总额为2.5亿美元的优先票据一事,新城控股及其子公司担保人于2015年11月5日就该次发行与初始买方签订购买协议。

票据初始买房为J.P. Morgan Securities plc、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他们同时亦为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票据发售价将为票据本金额的99.079%,利息按年利率6.25%来计算,自2016年5月12日起在每半年期末于每年5月12日及11月12日支付。

另外,在扣除承销折扣及佣金以及其他估计开支后,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达到2.443亿美元,除非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票据将于2017年11月12日到期。

票据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若干现有债务及公司一般用途。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9月30日,新城控股已偿还银行借款人民币17.149亿元,而新增银行借款则为人民币15.564亿元。

而在11月4日,新城控股还曾宣布,境内公司债券的第一批债券发行已于2015年11月4日完成。本期债券发行为五年期,于第三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及债券持有人可行使赎回权,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4.50%,发行价格为境内债券本金的100%。

标签: 资本金融 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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