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申请终止发行22亿元可转债 拟增发48亿元

   2015-11-08 观点地产网6850

11月8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22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已积极调整融资方案,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大名城决定启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划规模为不超过48亿元。大名城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本次增发保荐/主承销,诚邀符合条件的券商机构参加本次增发保荐/主承销报名。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3月20日,上海大名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13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事宜,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元(含22亿元)。

并于4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794号),于2015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794号)。

上海大名城表示,鉴于自公司首次公告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来,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公司经与可转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依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授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终止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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