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置地同意就可换股债券条件作出修订

   2015-11-10 观点地产网5490

11月10日,中建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富通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称,就可换股债券条件作出修订。

据此协定协议各方同意就可换股债券条件作出修订而订明中建置地无论在任何情况下, 无需就可换股债券承担任何支付或偿还(无论是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负债或责任。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有关补充协议修订可换股债券条件为任何可换股债券的未兑换本金额于兑换期或到期日因任何原因未能兑换为兑换股股份,该等尚未兑换的可换股债券于到期日将被取销,而中建置地无需就该等可换股债券或其注销而承担支付或偿还(无论是以现金或以其他方式)的负债或责任。

同时,于联合公布中在“该协议及该等交易”一节下“可换股债券之主要条款”分节中所述有关可换股债券的“违约事件”中的条文已根据补充协议被删除。

除上文所述外,该协议以及可换股债券条件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将维持不变,并继续具有效力及作用。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为该协议各方的意向及同意是中建置地无论在任何情况下, 无需就可换股债券承担任何支付或偿还(无论是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负债或责任。

因此,该协议各方订立补充协议就上述的意向及同意在补充协议中修订后的可换股债券的条件明确订明。

中建置地10月27日晚间宣布,公司将按第一发行价0.01港元(较收盘价0.019港元折让47.92%)发行第一可换股债券最多795.67亿股,及大股东中建投资认购,发行获得的7.96亿港元将悉数清算欠付JadeAssets的第一承兑票据。

同时,中建置地将按第二发行价0.01港元发行最多300亿股可换股债券,及裕德认购该债券,获得的3亿港元以悉数清算公司欠付裕德的第二承兑票据的尚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作为发行价的偿付。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JadeAssets为中建富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中建投资则为中建富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公告日期,中建投资持有中建置地约8.65%股份。因此,中建富通是中建置地的控股股东。

而裕德从事投资控股,此前从中建富通手中承接中建置地3亿港元承兑票据。

于本联合公布日期,中建置地欠付JadeAssets本金额达7.96亿港元的第一承兑票据,同时亦欠付裕德本金额合共为3亿港元的第二承兑票据。

除了发行可换股债券,中建置地建议透过增设1800亿股每股0.01港元的股份,将股份由1200亿股增至3000亿股,法定股本由12亿港元增至3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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