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已完成相关手续

   2015-11-10 观点地产网5930

11月10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蓝光发展今年10月收到银行返还的4.19亿元委托贷款所涉的土地抵押合同,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瑞纳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土地抵押担保,相关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此前6月,蓝光发展公告披露了深圳平安大华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高新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4.19亿元,贷款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时,今年10月,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拥有的3.3亿元债权及其项下的相关权益,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3.3亿元受让,并在受让后进行债务重组。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此次债务重组的还款宽限期为36个月。在债务重组宽限期内,华融资产有权自主选择并指定债务人双流和骏、蓝光和骏任意一方或多方偿还任意一期或多期重组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

蓝光和骏以其持有的双流和骏66.67%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其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2.92%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其提供质押担保;在符合办理抵押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双流和骏应追加提供其开发的房产项目相应的在建工程、土地或其他经华融资产认可的抵押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公告显示,截止2015年11月9日,蓝光发展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55,499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2.87%。

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62,399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0.90%。公司无逾期担保。

标签: 资本金融 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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